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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攻辩技巧总结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辩论赛攻辩技巧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辩论赛攻辩技巧总结1
除了大一的新生辩论赛以外,大学中所打的比赛我都坐在了二辩的位置,应该说这和我不标准的普通话有关。但也正因为在二辩的位置上坐久了,所以能接触到不同比赛规则下的攻辩形式。本人所接触的攻辩类型主要有三种:驳论、盘问和对辩,个人对攻辩技巧的理解和心得可做如下总结:
一、驳论
1。准备充分,针对性强。驳论顾名思义就是驳对方立论,所以对方立论说了什么,你就反驳什么,必须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而且驳论往往在对方立论完毕后马上进行,这要求在平时的训练中对对方的立论要有充分的预测和准备。当然,这里所说的准备充分并不是说照着稿子照背照念,而是作为驳论手要有将对方立论点几乎穷尽的能力。其实这点并不难,因为对手的观点肯定逃不出赛前队内的模拟赛中陪练队员模拟的观点,所以驳论队员平时必须善于总结并且在赛前积极和陪练队员交流,将对手可能出现的立论点穷尽,然后有针对性做出准备。将对手立论点穷尽后还要进行整合,因为根据个人经验,一般一个辩题对方可能出现的立论点不会超过10点,一些怪异的、生僻的论点对手也不会冒险去运用。比如在以前参加的“中国是否应当废除死刑”的比赛中,本人打驳论辩位,赛前总结出对手可能的立论点有19点,并且总结成文,但最后经过筛选和排除就可以得出自己的9点驳论体系。而到了比赛场上必须强调驳论的针对性,赛场上的驳论一定要根据对方的立论做出,如果和立论针对性不强,即便有出彩的语言和发挥很可能也是徒劳。在比赛中因为驳论针对性不强我有过惨痛的教训,在武汉市知识产权辩论赛首轮比赛中,我们打反方,根据规则,我的`驳论是在对方驳论完毕后进行,当时在场上听完对方的驳论,感觉有重大漏洞和可以反驳的东西,结果头脑一热,现场来了篇“驳驳论”,针对对方刚刚做出的驳论进行了反驳,尽管场面上感觉效果还可以,但赛后才得知,因为针对性不强的失误,我的驳论环节几乎被判了0分。
2。打磨语言,力争出彩。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无论是口头辩论也好,书面上的探讨也罢,驳论往往比立论更容易做得要精彩。这很大程度上是驳论一种后发制人的优势,立论作为一个队伍的开篇陈词,其基本要求就是要全面严谨,因为它给后面的辩论立起了一个攻击的靶子。而驳论则不同,它是一个队伍吹起的进攻号角,是向对方发起的第一轮攻击,所以它必须要有攻击性。攻击性除了体现在上文提到的针对性强以外,还应当力争出彩。出彩的方式有很多,但通常而言就是通过语言的打磨用“段子”“包袱”等将对方的观点归谬、夸谬进而去攻击对方的逻辑和体系。说到语言的打磨和准备段子,千万不能为抛段子而抛段子,必须建立在合适、切题、恰当的基础上,因为在驳论中如果类比不当或者生套硬抛,效果适得其反。个人认为在驳论中运用类比归谬是不错的选择,尽管任何类比都是蹩脚的,都是双刃剑,不可能有完全恰当的类比,但是就驳论环节而言,运用类比有其独特的优势,因为这是一个独立的环节,对方并不能及时对你提出的类比进行反驳,而且类比得当,一方面可以出彩,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许多辩论场上陈词滥调的运用。
二、盘问
1、寻找软肋,强势出击。盘问通常是一方问,一方答,而且在时间上通常也是问的一方少,答的一方多,从这个角度而言提问一方往往是劣势。所以在问题设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寻找软肋进行攻击,由于辩题是将一个中立的命题强硬划分而成,所以每一方都有其局限性,也就是自己的软肋,作为盘问手就是要将这对手局限的一面通过问题的形式向观众和评委展现。请注意,仅仅是展现,想通过盘问的方式将对方击溃是不可能的,因为答问一方有充足的时间去解释和阐述。盘问环节在自己问完以后一般还要回答对方的问题,自己变成答问方后一定要把握自己所持有的优势,那就是在回答提问的时候巩固己方立场,上文提到了辩手在盘问的时候都会抓软肋问,那么面对自己的辩题的局限就要努力去弥补,可以通过逻辑推演、例子证明等等方式。参加了这么多比赛,在盘问环节当中感觉有一个例子总是不断出现,每个队伍运用都是换汤不换药,而这个例子也是盘问攻辩的典型,特别在“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谁更重要”、“自律他律哪个更关键”等辩题中。这个例子一般分三步问:①有个人在中国经常随地吐痰,你知道为什么吗?②有个人在新加坡从不随地吐痰,你知道为什么吗?③其实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你说为什么他在中国吐,在新加坡不吐?这通常是抽到“制度建设更重要”或者“他律更关键”一方的提问,看起来相当有攻击力。作为回答方,仔细分析其实不难发现,这样的问题其实就是找了个例设问,说到底就是同样的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做出了不同的行为,回答方其实完全可以把例子中的条件稍微调换,也就是同样的人在不同环境中做出同样的行为,就可以做出很好回应。个人认为不妨这样回答:“对方提出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国家做出了不同的行为,但是我们看到更多的人在不同的国家做出的还是相同的行为,因为更多的人在中国不随地吐痰,到了新加坡也还是不会随地吐痰,您说又是为什么呢?”
2、做好小结,锦上添花。盘问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盘问过后通常还有一个攻辩小结,让队伍来整理和归纳刚才的问和答。这个小结个人认为不可忽视,因为做好了它可以在给了对方狠狠一拳以后在踹上致命一脚。在盘问中,通常辩手被问到尖锐的问题后会用语言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回避或者转移话题,这时候需要在小结的时候点明和指出,在对方刚被刺出的伤疤上撒上点盐。同时由于己方提问时间有限,己方要达到什么目的,显示什么意图,这也需要攻辩小结进一步阐明。大家通常认为攻辩小结都是由小结的同学负责,但个人认为攻辩小结必须由负责提问的同学和负责小结的同学共同完成,因为负责提问攻辩的同学最了解自己的思路,最清楚问题的意图,所以必须要将自己的东西做出归纳和总结后交给担任小结的同学。
三、对辩
1、有问有答,把握平衡。对辩不同于盘问,一方只能提问或者只能回答,对辩的规则通常都是“我有话说,有话你说”,就像两个人在进行自由辩论。两个人的对辩往往交锋是非常激烈的,因为在对辩中没有缓和思考的时间,没有队友的配合,靠辩手的个人能力和对方进行辩论。在对辩当中,往往会有这样的情况,一方只顾问,一方只顾答,出现了“有来而无往”的情况,而对辩的时间通常是平等的,这样打下来,估计会出现长时间的缺席审判,比赛也不会精彩。所以在对辩环节当中必须要注意问与答平衡的把握,一般情况下,对对手的问题要做出回应,同时要抛出自己的问题,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场上注意问与答的转换,不要为了抛问题而抛问题。这就要求在设计问题的时候注意问题逻辑长短的把握,在对辩当中尽量少用长逻辑的问题,也就是那种要经过三四次提问才能推导出自己结论的问题。因为在对辩当中一方面你要提问,另一方面你还要回答,如果己方问题的逻辑链过长,对手会不会紧跟着回答不得而知,场下的评委和观众也难以得知问题意图,这等于在耗费时间。
2、打深打广,防止纠缠。在对辩中,由于只是两个人的交锋,所以有时难免在有的问题上一再纠缠,占了便宜的一方不断追击,而落了下风的一方急于解释。其实这对双方而言都没有必要,因为对于评委和观众而言,如果提问一方抛出了一个非常具有攻击性的问题,在两三轮内对方没能做出比较漂亮的回应,那么这已经证明在此问题上提问一方占据了主动;同样,回答一方针对提问的问题,给予了精彩的回应,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现场效果,在同一类问题上,回答方占据了主动。而评委和观众在听辩论的时候也喜欢听到更全面更新鲜的东西,所以这要求在对辩的时候自己所设计的问题要具有深度和广度,寻找不同的攻击点和切入点,这样才能把握住场上的形势而不至于陷入纠缠当中。
辩论赛攻辩技巧总结2
法庭辩论的技巧
先声夺势法
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 虚 ,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 置之不理 ,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示假隐真法
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现今 当庭举证,当庭质证 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后发制人法
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庭审辩论技巧,不仅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人们在诉讼活动中期望能请到一位高明的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律师的辩论技巧应成为其高明之处的一个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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