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围绕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及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各办公室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根据乡的行业范围和特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排查治理范围主要包括:
1.矿山、冶金(机械)、化工产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
3.渔业、农机、林业、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6.“三合一”企业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7、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部位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监察执法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乡各办各线负责所分管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乡政府统一部署,乡各办公室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并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
2、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行政村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专门班子,根据本单位的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档案,及时进行整改治理,并将整改治理情况按时上报乡政府主管部门。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冶金(机械)、针织企业、“三合一”场所、锅炉、压力容器企业中的'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冷冻企业、化工企业、电器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工办负责组织实施。
2、矿山、民爆器材生产等企业、敬老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乡政法民政办负责组织实施。
3、建设工程、房屋基础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
4、学校、幼儿园、卫生院、酒店、食品摊位、商(市)场食品安全、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实施。
5、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实施。
6、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渔业生产、森林防火、水利设施、农机管理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农办负责组织实施。
7、文保单位、旅游景区、教堂、庙宇的安全排查工作由乡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8、电力设备、农业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订乡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意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并公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范围、标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排查梳理阶段。乡各办各线要对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组织自己所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要指导和督促本办所分管单位加强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和监控手段;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情况及时进行分类梳理、建档、督查,并每月5日前以表格的形式向乡隐患排查办公室上报。乡隐患排查办做好登记汇总工作,每季度公布全乡各办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三)认定挂牌阶段(5月份)。各办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逐级报送重大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并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乡各办要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并公布分级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单位,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乡隐患排查办要在4月3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阶段。乡各办要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未消除重大隐患的单位不得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乡各有关办公室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加强指导、服务、监督和督查。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予以严厉查处。
(五)督查验收阶段。乡各办要组成本办督查组,对各自领域和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1月10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乡隐患排查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工办,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办要结合本办分管行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凡涉及其他办公室的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办各线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办各线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要督促基层单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资金,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严控新隐患的发生。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2
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措施和消防工作要求。我项目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我项目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方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项目安全环境部牵头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开展,同时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落实各项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做的任务明确,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隐患治理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二、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落实情况
1、根据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到个人,项目部并与全体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为项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2、认真召开周安全例会、月安全例会,传达国家、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每天查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进行系统内部总结分析,要求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3、项目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足配好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现有专职安全员3人,安全经理1人,下属施工队均设有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现场施工安全可控。
(二)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检查和施工风险评估的情况
1、安全方案随工程进度进行编写,对所有具有危险性的工作内容均编写了专门的工作方案。截止到目前共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31份、方案审核论证审批4份。每日安全员巡查施工队对方案执行情况。
2、项目部持续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列为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并重点督查,施工中动态更新危险源,建立危险源现场监控、告知制度并认真执行;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对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从设备的进场验收,到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日常的安全检查都要同步进行并落实到位,有效的'预防危险,确保施工安全。
(三)冬季施工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冬季施工安全风险大。天气寒冷、场地结冰、升温取暖等方面易引发安全事故。
1、项目部编制、审核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并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交底告知,合理调整施工计划和人员、机械设备资源配置。
2、组织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情况,例如:施工和生活区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使用不合格设备和机具;施工现场各处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在出现霜冻和积雪时是否做好防滑措施,施工前要清除干净;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是否有烧柴或者电炉子取暖的现象等。
3、组织对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排查,加强冬季对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维护和保养,使设备满足冬季施工要求。
(四)火灾隐患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1、项目部为进一步加强消防责任制,切实做好项目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并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2、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专人管理,灭火器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安全有效。项目部的所有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宿舍和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都设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同时在日常巡查中关注临时用电的使用情况,项目部配有专职电工,检查配电系统的用电安全,同时项目实行“现场动火作业证”管理,无审批的动火作业不得进行动火。
4、项目部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消防基础知识培训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当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断闸后施救,严禁使用水等到点灭火剂扑救电气火灾等。
(五)现场实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x〕15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印发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按照“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意见,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深入、有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将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已有105.4万家企业和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一般隐患138.5万项,已整改122.0万项,整改率88.1%;排大隐患2.5万项,已整改销号1.4万项,整改率54.8%。共掌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生产经营单位49419个,已取缔35649个,正在打击12181个。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总结前一阶段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办通知》印发后,公安部、原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原建设部、农业部、原民航总局、电监会等有关部门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各省(区、市)、中央企业及时转发了《国办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天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黑龙江、河南、山东等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领导同志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各市(地)、县(区)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中国中化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中铁集团等中央企业也都做了专门部署。
(二)明确职责,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各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煤炭、国土资源、国防科工、水利、农业、教育、质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山东省明确各相关部门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协调一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明确了省直25个部门单位和市、县两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监控治理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三项机制”。北京、天津、上海、x等省(区、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依靠各街镇、工业区、居委会的力量,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三)重点突出,联系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针对实际情况,确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和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江苏省联系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高危行业企业、中小企业、近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和年“专项行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等四类企业作为工作的重点。上海市在全市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集中开展6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以推动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安部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作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交通运输部以公路、水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民航局、电监会等部门联系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汽集团将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企业与隐患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冰冻灾害后电网设施普查工作相结合。
(四)创新机制,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中央企业在去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设。黑龙江制定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省政府备案督办的重大隐患采取资金补助的方式,加大隐患治理力度。福建省出台了《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要求所有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江苏省推动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制度等三项制度,推动省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分级挂牌督办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等五项制度。四川省在《四川日报》上公告重大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期限,责令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印发了《事故隐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国中铁集团建立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规范了各级安全隐患排查的频次、控制管理原则、分级管理模式、分级管理内容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势态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地区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进度较慢;
(二)一些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不认真,一些明显的重大隐患没有及时查出和治理,导致事故依然多发;
(三)总体参加排查治理隐患的企业数量及查出的隐患数量少,平均每户企业查出1.36项隐患,且重大隐患整改率低,只达到54.8%;
(四)部分中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国办通知》的总体工作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事故多发、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单位的检查、监督、指导,督促他们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二)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手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伤亡人数降下来。
(三)要根据季节特点,加强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点的排查治理工作。要针对暴雨、洪水、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排查治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搞好危险库坝的除险加固等工作。要制定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点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继续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做好挂牌督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通过督查,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4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发展水平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20xx年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继续在我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制定区隐患排查治理“啄木鸟工程”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生命线,是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区推进“四区四高地”建设的安全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各类安全隐患的客观存在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以务实的态度和工作作风,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平稳状态。
二、工作目标
1.完成挂牌隐患整改。按时完成全区57项(市级督办2项、市级挂牌5项,区级挂牌20项,街道挂牌30项)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任务。
2.理顺隐患治理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切实落实各街道、部门和企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各类市场、“三合一”场所、外来人员集居地、群租房、老旧住宅区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提升公共领域本质安全程度。
三、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组织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啄木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区安监局(区安委办)
1.成立隐患排查“啄木鸟工程”工作推进组,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制度,汇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逐步形成。
2.负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中小型生产企业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各类市场、“三合一”场所、外来人员集居地、群租房、老旧住宅区等重点领域、地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4.对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二)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应当按照《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其中:
1.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牵头组织好区管建筑行业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区管道路、桥梁、绿化、防汛、泵闸、城市户外广告、街景灯光、大型标语牌等设施,区管综合整治工程、区管公房、人防工程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卫生系统所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从食品安全、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职业病健康风险评估的角度积极协助区安监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好区属和民办学校(含幼儿园)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上述单位落实隐患自查整改。
4.消防大队应当做好消防安全领域,特别是要针对“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交巡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工地运土车等大型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6.各街道对本辖区内有关挂牌隐患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牵头组织落实辖区内各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且特别要在工作中加强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
1.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整合现有工作资源,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重大隐患的跟踪与监控。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工作氛围。
2.按照市安委办有关要求,区安委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零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区安委办(区安监局)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底-10月)
1.各街道、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属于一般隐患的,应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对属于重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督促高危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四项制度”、隐患整改“五到位”制度落实,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7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通过隐患排查与治理,查找安全生产监管“盲区”,解决一批“老大难”隐患,消除一批事故风险。
4.由区安监局在6月底和10月底组织对今年的三级挂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12月)
1.各街道、各部门应对本年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梳理,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11月底报区安委办(区安监局)。
2.区安委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各街道进行考核。并对20xx年三级挂牌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各街道应在12月左右确定20xx年度三级挂牌隐患单位名单并报区安委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明确自身监管职责和管理职责。同时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坚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于高危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建立隐患每月上报制度,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跟踪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突出重点,治理隐患。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要抓好挂牌隐患、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对于存在上述隐患的单位,既要积极服务,指导帮助其逐步消除隐患。也要通过安全生产约谈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其绷紧安全生产弦,及时主动落实隐患整改。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穷尽排查,铁腕整治,固化责任,强化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全力维护全署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局面,为我市城市建设创造和谐环境。
(二)总体原则: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制,分工包干、责任到人。各处室、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人,对活动开展负总责。各所在处室项目组要主动服从并密切配合,完成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由姜建军署长任组长,吕珍副署长任副组长,其他署领导为小组成员。
成立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吕珍副署长任办公室主任,仙新民任副主任,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排查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联络人为邓敏。
三、排查范围
全署所有项目,包括部分“前期”项目和“竣工”项目。各有关处室要对全署项目做进一步梳理,明确责任,确保实现全署项目安全责任全覆盖。
(一)所有在建工程。(由所在处室、单位负责)
(二)部分明确由我署建设但未正式移交项目。(前期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三)已竣工但消防手续不齐全,消防未验收或消防已验收正在整改的项目。(由各处室、单位负责,合同预算处配合)
四、排查内容
(一)加强各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一是高支模、深基坑、人工挖孔桩、边坡、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二是塔吊、外用电梯、井架、卸料平台等设备设施;三是高处作业、地下暗挖、设备拆装等施工环节;四是现场临时用电、外电防护等情况;五是临时沟、深基坑和临时围墙等处是否设立警示牌,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六是要检查各项目与周边环境(包括红线外部分)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治。
(二)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爆炸部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三)以大运场馆建设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要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加大对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特别是大运场馆建设复杂,影响大,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加强对建筑材料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吸取“9.20”龙岗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生活区以及活动板房的检查;要组织施工单位深入自查,发现活动板房为易燃、有毒的材料要及时更换。
五、整治措施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二是要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根据情况责令施工单位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同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五落实”;三是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施工单位,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停工;四是要加强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等施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严惩;五是对各处室、直属单位因督促整改不力而导致施工单位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全面建立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本处室或本项目每个施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况;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五落实”以及整改销号情况等。
六、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从20xx年9月22日开始,为期3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2至9月29日)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活动的'意义,发动各项目组、各施工单位积极参与行动;同时,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排查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任务、时间进度和整治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30日至10月31日)
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各项工作,并将施工单位自查、处室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三)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分管署领导带队对各处室、直属单位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检查小组对各处室、直属单位隐患治理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提高对开展“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政府工程建设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抓紧抓好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消除政府工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同时,要将把“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各项目组和各施工单位,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6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发展,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x生产月”和“x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认真行使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协助地方政府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协调相关工作,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于2月底前做出部署,落实到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级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x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企业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总局将分别组织督查。对重大隐患要协助当地政府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x”(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引发事故的原因就是必须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集中力量予以解决。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总结7
一、组织领导
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供电、安监以及各镇、街办参与,对全区电力安全隐患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整治。分城郊、城区2个工作组、9个片区推进(检查范围及组成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区发改委要负责牵头协调,加强督促检查。供电公司负责汇总情况,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力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办)要密切配合,加强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电力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用电客户的单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应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否配合,受电设施、运行管理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检查用电客户是否编制符合规范的设备操作运行规程;是否按规程对受电设施、供配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检查用电客户受电装置及内部供配电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检查用电客户报装电表容量是否合适,有无过负荷运行烧毁低压线路和电表现象;
(四)检查用电客户的'漏电保护器、电线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偷电窃电行为;电线和电器设备线路及电器开关是否,电源开关盒、接线盒、保险盒内部及电线接头处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烧焦等现象;
(五)检查电力设施周边环境是否安全,重点检查建筑物是否与电力线路保持安全距离,电力设施附近是否存在乱搭乱建、堆放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现象,是否存在占用电力通道;防触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
(六)其他电力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年9月8日—9月15日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整治工作舆论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
时间:年9月16日—10月20日
各镇和街办要主动与职能部门联系,严格执行整治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限期整治。各工作小组要迅速组织开展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及时填写《区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上报各组汇总。
(三)整改总结阶段
时间:年10月21日—10月30日
认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时督促整改,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隐患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用电安全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镇(街办)、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专人配合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对因工作懈怠而未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此次排查工作既要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加大对隐患较大的农民返迁房、建设工地等重点区域,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变电站、重要输电线路等重点设备的排查、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