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财务的工作总结
我市水利财务工作,在省水利厅财务处的业务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争取各级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大力支持,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党中央新时期的治水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水利财务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在各项水利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基本情况
(一)财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配备情况
我市共有独立核算的财务机构110个(包括8个县、市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01个,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9个。现有在职职工2614人,其中财务人员268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204人,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财会人员64人),财会人员占现有人数的10.2%。基本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二)2011年水利投入情况
1、2011年我市治淮工程主要有4类项目: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外资洼地治理、中小河流治理、2010年第四批中央重大水利项目阜南县润河治理一期工程等。项目计划投资共计51624万元。
(1)行蓄洪区建设情况。2010年结转及2011年下达投资计划共10645万元,省下达完成投资目标任务5680万元,已累计完成3576万元,占下达完成目标任务的63%。
(2)外资洼地治理情况。2010年结转及2011年下达投资计划共26175万元,省下达完成投资目标任务15633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7790万元,占下达完成目标任务的50%。
(3)中小河流治理情况。2010年结转及2011年下达投资计划共9760万元,省下达完成投资目标任务6840万元,已累计完成4685万元,占下达完成目标任务的68%。
(4)2010年第四批中央重大水利项目阜南县润河治理一期工程已按省下达的目标任务4700万元全部完成。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分两批下达我市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2.028亿元,解决了37.69万农村居民和5.29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项目涉及全市8个县、市、区,计划建设工程81处,已完成建设投资2.0219亿元,完成计划投资任务的99%,解决了30.863万农村居民和2.1114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水利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财务检查、审计监督、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水利资金安全
随着国家对水利资金的大幅度投入和问责制度的建立,传统的资金管理观念和理财方式遇到了挑战,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成为水利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已经在水利行业形成共识。各级水利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各项水利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财务检查、审计监督、资金监管,不断加大财务管理力度,调整管理思路,逐步树立“人本财务、法制财务、发展财务、安全财务、透明财务”的新型财务管理理念,保证了水利资金的安全运转和有效使用。
1、加强水利资金监管和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确保资金安全。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沙颍河近期初步治理、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汾泉河13座涵闸除险加固工程、插花闸除险加固等工程项目和资金审计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认真抓好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部分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勘察设计及部分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漏缴印花税、费用支出标准偏高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积极配合资金监管检查和财政评审工作。加大对各级水利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水利资金监管和水利财务管理水平。
2、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社团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工作。
3、组织对强农惠农专项支农资金和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4、配合物价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年审工作,规范了水行政执法行为。
5、配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对“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6、组织委托代征单位(国税部门)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进行专项稽查。
7、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公用经费压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水利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指导国有资本规范运营,稳步推进水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指导水利企业做好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是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监督管理、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资产经营绩效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2、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法规政策对水利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管,服务和指导水利企业资产运营,把水利企业资产运营效益、保值增值等经济指标与年度综合考评挂勾,促进了水利企业稳定发展。
3、成立水利国有企业改革督查考核领导组织,组织举办国有企业改革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回报会,在政策宣传解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履行程序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调研、考核,进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改革成本费用测算,建立和完善企业改革工作机制,及时督促企业制定改革工作目标计划,做好企业人员、资产的清查和界定,对照政策测算改革成本费用。在多次调研中,听取企业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督促企业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颍州区水建公司、阜南县水建公司、太和县水建公司、市水利局机械修配厂等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市水建公司、市水利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水利工程公司等水利国有企业在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清产核资和改制成本费用测算等前期工作方面有一定进展。整体上,我市水利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有关农田水利建设情况
(一)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县级首长负责制的落实情况
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阜发〔2011〕9号),并配套出台了《关于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阜政办秘[2011]30号)和《关于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分工的通知》(阜水办[2011]362号)。目前颍上县、颍泉区、颍州区、界首县、阜南县、临泉县已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颍东区、太和县已起草等待上会。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实行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管、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农水管护县长负责制。市及各县市区成立了高规格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机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任政委、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共同为农田水利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二)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设立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落实情况
《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阜发〔2011〕9号)明确指出,市、县两级要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根据市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面上农田水利建设。各地要强化措施,切实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一政策落到实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下达综合预算3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万元。目前,市财政追加水利工程市级配套资金68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市级配套资金建议增加预算862万元。颍泉区财政先期拿出500万元作为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从土地出让金中先拿出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上级下达的水利项目配套资金。颍上县设立有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今年县财政拨付水务部门综合支出预算为1802万元,其中用于农田水利兴修面上配套资金为500万元。颍州区2011年区财政投入200万元用于危桥改造,自2011年起,区财政每年投入危桥改造资金逐年递增,计划2012年投资危桥改造资金300万元。界首市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维修养护基金,每年拿出10万元用于工程管护。
(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市委9号文件要求各地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目前界首市、颍上县、阜南县和颍泉区已恢复乡镇水利站,颍泉区还部分成立了村级水管员,其他县区正在积极运作。
三、我市水利投入目标、方向
(一)实施淮河流域平原洼地除涝工程
2010年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并开工建设;2010年完成西淝河等应急洼地治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查审批工作,力争实施工程建设;2010年初完成其他淮河重点洼地治理工程可研报告,争取2011年前后立项。
(二)扎实推进民生水利建设
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确保完成39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同时,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2010-2011年,颍上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每年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补助800万元,颍泉区、界首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一般县)每年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补助400-500万元,其他县区要积极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
(三)加快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及相关专题研究
重点完成阜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开展引淮济阜项目前期工作,为争取国家立项做好准备。
(四)加快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
根据国家计划,到2020年要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实施颍上第三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
(五)开展城市防洪规划和工程建设
实施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开展阜阳市城市防洪规划修订,加快重点县城城市防洪规划编制。
四、适应财政和水管体制改革要求,加强部门预算和水利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保障能力,确保水利事业发展
提高资金保障能力是水利财务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部门综合预算、水管体制等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水利部门实际,主动做好各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把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规律和比例,严格定额测算和管理,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非税、审计等部门的支持,使我市水利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一)准确掌握水利单位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按政策和定额标准足额保障基本支出预算
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的基础性工作是争取财政资金长期稳定投入、保证经费规范使用的重要工具。切实加强对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的计算、申报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工资政策和各项经费定额标准制度,确保水利单位人员福利待遇和日常工作开展。
(二)积极争取项目经费,科学规范项目支出管理
注重提高水利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公正性,增强项目预算的约束力。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与年度项目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实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资金运转方式、领导决策方式等方面的转变,强化预算管理,逐步规范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执法监督、水质监测、水利前期工作、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技术推广与培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等项目支出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节约项目经费,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依法征收水规费,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统一协调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依法足额征收各项水规费,规范纳入非税和综合预算管理。主动协调回报,积极争取水规费使用量,提高使用效率,为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经济基础,保障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提高了水利工程的修建维护管理能力。
(四)积极适应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行,有效保障了水利资金及时、准确、有效地支付,成为水利系统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之一。
(五)摸清家底,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信息管理体系,逐步探索水利经营性资产资本性预算运行管理模式
通过组织清查、核实、确权、登记、验收,准确区分各项行政事业资产类别、特性等基本情况,区分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性质,使公益性资产有效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努力实现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2011年底,全市拥有水利资产282,269万元(公益性资产170,530万元,经营性资产111,739万元)。作为主要体现基础设施的水利资产,担负着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的使命。
五、为推进水价改革积极调研、准确测算、认真核算,及时提供了基层单位水价改革资料
在各级价格、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在各级水利财务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定不移地推进水价改革,经过大量的调研和深入细致的测算、核算等工作,及时准确向上级提供了基层单位水利工程供水、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计价及收费标准第一手资料,使水价改革不断深入,水价水平逐步提高,水价形成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1年全市实际征收各项规费3960万元,其中: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1796万元,水资源费946万元,打击采砂罚没收入98万元,河滩地占地补偿20万元,水利工程供水收入132万元,水利船舶过闸费968万元,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增长。
六、当前水利财务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
1、政策扶持有待进一步落实,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如水利前期工作、防汛抗旱排涝灌溉、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组建、水利工程运行修建维护管理等方面。
2、部分治淮工程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有待进一步争取落实到位。
3、水利事业费项目支出如何结合政府招标采购进行实施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4、水利工程供水、水资源费、水利船舶过闸费等有关水价政策和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调整。
5、部分单位水利财务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6、水利财会人才需要及时选拔和培养。
七、2012水利财务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
(一)工作思路
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 “十二五”规划开局年2011年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服务于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争取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坚定不移地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树立以人为本的理财思想,适应财政、水利等改革体制,创新管理思路,理顺财务关系,坚持依法理财、安全理财、有效理财,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益。
(二)意见和建议
1、建议省财政厅、水利厅成立督查组,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1号、省委1号文件精神力度。在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水利的投入方面,建议我市每年水利建设投入不少于前三年财政收入平均数的1.5%,安排水利建设投入与财政收入增幅同步增长。建议各级财政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制度,逐步增加资金规模。自2011年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加大水利前期工作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用于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县(市、区)财政也要相应加大前期经费投入,每年每县(市、区)不少于200万元。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阜阳、界首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其他县城参照执行,原则上不少于8%。建议各级财政保障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管理经费足额到位。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用于市管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运行维护,按照财政收入增幅逐年提高;县(市、区)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每县(市、区)不少于300万元,年度投入总量与增幅逐年提高。多渠道建立乡镇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投入机制。县(市、区)财政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对管理维护经费给予补助,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依法足额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水规费。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
2、进一步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结合水利改革发展的实际,改进和完善水利财务管理体制。
一是在争取公共财政加大水利投入的同时,大力宣传水法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收费,采取自征、委托代征等措施,足额征收各项水规费,完成征收目标和上缴任务。
二是抓住新一轮治淮建设高潮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机遇,指导、协调、服务勘测、规划设计、抗旱服务、施工等水利单位积极参与生产经营和服务,创收增效,改革发展。
三是重点推进水利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规范项目资金实施管理,检查验收,跟踪问效。
四是积极适应非税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行政事业资产信息平台管理、经营性资本运营预算管理、财务经济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程序化电算化现代化新形势。
五是指导水利企业财务经营管理,做好水利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稳步推进水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议政府安排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企业改制成本费用缺口问题。
3、高度重视强农惠农及民生水利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各级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之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加大投入的水利建设项目。对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切实重要。重点抓制度建设和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督查、指导、协调、验收,总结经验,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
4、加强水利财务制度建设和资金监管,保障水利资金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水利财务制度,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内审、财务检查、督查,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基建项目竣工审计工作。
5、注重选拔人才,做好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水利会计学会优势,开展学术交流,积极培养教育水利财会人员,进一步提高水利行业财务经济人员整体水平。